加维斯弗朗
一贯沉稳的气质加上简洁大气的款式让他看起来无比光彩耀人,任谁也无法将他与几天前那只狼狈憔悴的雌虫联系起来。 “太合适了。”我赞叹道。不等当事人发表什么话,我抢先一步告诉店员把衣服包起来。 多么霸道的雄主,完全不管别人的意见。我暗叹着,继续拉着军雌在店里转了起来,指着一件又一件衣服让他试来试去。 等手上提满购物袋后,军雌额头上已经冒出细密汗珠。 试衣服怎么不算一种体力劳动。看到对方头上的汗珠,我有些心虚地移开了头。 “回家吧,我做排骨给你吃。” 两个人手上提满购物袋,衣服、鞋子、装饰品……应有尽有。走在步行街上也算得上是条独特的风景线了。 到家后第一件事就是把衣服一股脑儿丢给加维斯,让他放到衣柜里挂好。我从冰箱里拿出早就准备好的排骨,焯水、准备配料、捞出排骨和配料一起放进锅里炖。想要吃软嫩入味的排骨就得多多炖上一会儿。我预约好时间后洗净手走出厨房。 加维斯坐在客厅的沙发上等我,坐姿还是那样板板正正。战场老兵的职业病啊,我已经认定他是战场上退下来的角色。坐到他身边卸下力道靠在他身上,我不客气地直接对他说:“抱我。”对方向我敞开怀抱,我心安理得地整个滑进他怀里。